一、依據本縣衛生局109年12月29日彰衛疾字第1090073039號函辦理。
二、貴校如執行本公告事項時,請依本公告事項落實防疫措施,加強宣導及勸導民眾正確佩戴口罩。
[宣導]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,自即日起至中華民國110年2月28日止,參加大型集會活動之民眾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遵守飲食規定
張貼日期: 2021-01-05 09:43:08 點閱: 374 (228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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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本縣衛生局109年12月29日彰衛疾字第1090073039號函辦理。
二、貴校如執行本公告事項時,請依本公告事項落實防疫措施,加強宣導及勸導民眾正確佩戴口罩。